帮丈夫收拾书房时,我发现了一张肾脏捐赠协议。
捐赠人是我。
而被捐赠人,是他那等了四十年的初恋。
我缓过神来,打印了一份新的文件放在上面。
是我们的离婚协议书。
周柏回家时,我正收拾着行李准备出门。
他没注意到我的动作,只是语气轻快地表扬我:“今天跟哥几个喝了个尽兴,难得你没打电话催我回家。”
“他们都夸你越来越懂得体恤我了。”
我麻利地装着行李箱,没有回答。
周柏愣了愣,想要继续解释的话都堵在喉咙里。
他以为我会像以前一样,一边责怪他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,一边去厨房给他端上一碗热了又热的醒酒汤。
我原也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。
直到我看到了那张捐肾协议书。
上面写着。
我,陈云华,自愿将本人的一个肾脏捐赠给符合医学标准的受者。
一般为了保护受者隐私,都不会将受者的名字写出来。
但这份协议好像是生怕我不知道似的,用加粗加黑的笔在旁边写上了周柏的初恋,林静竹的名字。
我捏着协议书的手在微微颤抖。
之前看电视的时候,总会有捐肾的剧情。
那时他问我,如果他需要,我会给他捐肾吗?
我坚定地点点头,一定会的。
但他则笑着摇头:“你在意我所以会给我捐肾,而我也在意你,所以我绝不会要你的肾。”
但现在,他却要我把肾捐给别人。
原来是他不在意我了而已。
今天是我们结婚30年纪念日,也是林静竹转院到他们医院的第一天。
他跟我说,我们的纪念日有很多,不在乎这一个,所以他要跟老友们聚聚。
我猜这些老友里,肯定有林静竹。
我颤抖地捏着协议书,呆坐了一下午。